杨政任字〔2014〕2号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剑光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杨陵区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暂行办法》及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徐剑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赞斌同志任区市政局副局长;
白跃飞同志任区招商一局副局长;
丁云芳同志任区文体局副局长;
袁卫华同志任区工业园区办副主任;
杨博同志任李台街道办副主任;
刘振涛同志任杨陵街道办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2年12月起计算。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