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曹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5〕13号),经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6月13日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曹锋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张新建同志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淡鹏远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曹锋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曹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杨人发〔2025〕13号),经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25年6月13日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曹锋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张新建同志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淡鹏远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曹锋同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