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交通局成立于1995年4月(2010年10月更名为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水上运输管理、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交通战备等职责。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2、省道107扶杨眉公路工程建设进度不断加快。3、国道344杨凌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4、杨扶路五泉段改建工程有条不紊实施。5、西宝中线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6、农村道路建设工作扎实推进。7、公路养管工作得到加强。8、开展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9、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10、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11、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 |
2 |
杨陵区公路管理站 |
3 |
杨陵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4 |
杨陵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员50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4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收入为1900.25万元,支出为 2606.57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6.61%,原因为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支出较上年增加16.66%,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收入为1900.25万元,包含:(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30万元,占总收入的39.96%(2)其他收入1140.95万元,占总收入的60.04%。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支出为2606.57万元(1)基本支出522.3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93万元。(2)项目支出2084.22万元,占总支出的79.96%,主要是公路新建、改建及养护等。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收入为759.30万元,支出为759.30万元。收入支出均较上年增加43.59%,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2、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59.30万元,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行政运行139.83万元,公路养护支出227.27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92万元。
3、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522.3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0%,项目支出236.9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0%。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0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9万元,公务接待费1.63万元。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业务;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年末保有公务执法用车2辆,主要用于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运政执法、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及路政执法、出租车市场监管执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较上年减少6%;2017年我局国内公务接待的12批次105人,共发生公务接待费1.63万元,较上年减少4%,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控制接待次数、陪餐人数。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7.38万元,较上年增加48.76%,原因为业务正常调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6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64.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