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实施免疫规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4)承担医疗广告预审、医疗卫生机构审批、执业许可、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母婴保健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绝育手术复通术核准、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核、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撤销许可、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核准工作。
(15)指导区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6)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7)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18)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区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依法监督管理采血、供血及临床用血。
(2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超额完成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争取目标任务;2、健康扶贫整改攻坚取得成效,全面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大病保险覆盖率、政策知晓率、“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四个100%”;3、以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化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4、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城乡居民签约率37%,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0%,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100%。5、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开展医保支付方式和新农合总额预付方式改革,有效降低群众的医疗就诊费用;6、持续加大爱卫工作投入力度,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国家卫生区成果得到巩固加强;7、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医保政策从覆盖范围、筹资标准、报销方案、医保目录、定点管理、资金使用实现“六统一”;8、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加强;9、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深入推进;10、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
2 |
杨陵区卫生监督所 |
3 |
杨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杨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5 |
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6 |
杨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
7 |
杨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8 |
杨陵区计划生育协会 |
9 |
杨陵区五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 |
杨陵区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1 |
杨陵区农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杨陵区揉谷卫生院 |
13 |
杨陵区五泉卫生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总编制16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编制4人、事业编制156人;实有在职人员132人,其中行政11人、参公4人、事业11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总收入4567.96万元,较上年3396.97万元增加1170.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公立医院改革等资金收入;总支出4577.92万元,较上年3798.61万元增加779.3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公立医院改革等资金支出。
2、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总收入4567.9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94.56万元,其他收入2173.4万元,其中其他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1.57万元、农林水支出131.83万元。
3、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总支出4577.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47.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支出等。
(2)项目支出313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6.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9.81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5.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各项目管理费用和服务补助支出及区镇村三级人口文化建设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4.56万元,较上年2146.53万元增加248.0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公立医院改革等资金收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48万元,较上年2552.33万元减少157.85万元,原因为其他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总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4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6.1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9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护支出;农林水支出70.45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95.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8.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较上年6.63万元减少0.95万元,下降14.33%,原因为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车和租车费用;公务接待费2.87万元,较上年7.74万元减少4.87万元,下降62.92%,主要原因为按照“只减不增”原则,本年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业务接待减少。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总支出2.8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数186人次,接待范围为省卫计委各业务检查组。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2.61万元,主要举办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培训、托幼机构培训、产科三级知识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妇幼卫生年报培训、健康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项目培训、计生家庭创业工程项目培训、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培训、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等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会议费支出0.11万元,主要为召开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项目验收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未开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49.5万元,较上年45.91万元,增加7.82%,原因为本年度新增项目资金争取奖励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5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5.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21.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