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综合管理本区公务员队伍,完善本区公务员考核和培训管理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综合管理本区人力资源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就业创业稳步推进。建成创业孵化基地4个,入孵企业73家,入驻基地种植户555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35万元,扶持158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739人。举办了杨陵区2017年度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的20家企业拨付奖金12.7万元。在揉谷镇新集村试点,联合杨凌玉泉藤艺品合作社,建立乡村“创业工厂”,将藤艺品编织培训、加工、回收、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延伸进农村,努力为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探索新模式;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完成各类培训6230人次,转移就业16703人次,新增就业岗位5022个。
二是社保经办提质增效。开展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银行代扣代缴试点工作,累计为5000余名参保人实现了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率达93%以上。参保人可自选银行自助缴费机、微信公众号和网上银行三种方式缴费,实现社保卡和任意银行卡缴费功能,真正做到了缴费实时到账,实时记账,解决了社保卡跨行缴费手续费的问题。医保结算系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备案人员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共备案登记跨省异地安置人员35人,全年审核支付59人,即时结算待遇139.5万元。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已有26人进行系统备案登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在区内医院实现直接结算。
三是人事人才规范有序。新录用公务员15名;完成全区242名工勤技能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拟定《杨陵区开展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按程序组织面试,为我区选拔31名驻外招商人员并联系落实赴外地开展业务培训;拟定《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意见》,规范我区各单位人员调配程序,结合单位空编情况,理顺长期借调人员工作关系36名,其中公务员8名,事业人员28名。
四是劳动维权成效显著。通过“就业岗位选聘会”、12333劳动保障宣传日及在《杨凌时讯》开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行企业职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实时掌握企业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截止目前,16家企业已正式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涉及劳动者1356人。制定印发了《生产型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制度》,形成定期排查、及时预警、联合调处、应急保障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3起,立案23起,结案19起,4起按程序正在办理中,依法为147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7.57万元。全年检查发现16家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行为,总额达1671万元,涉及劳动者1196人,经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已成功为114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579万元。严格执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年收缴76家264万元,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了拖欠工资问题的发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 |
2 |
杨陵区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3 |
杨陵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4 |
杨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5 |
杨陵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6 |
杨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7 |
杨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办公室 |
8 |
杨陵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43个;实有人员4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其中离岗待退1人),事业人员3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2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8704.36万元,比上年减少9.15%,主要是上级配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减少;本年支出合计8862.03万元,较上年减少6%,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2、本年度总收入8704.36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69.46万元;其他收入334.89万元,其中其他收入主要来源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8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
3、本年度支出总计8862.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551.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6.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59.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支出等。
(2)项目支出1310.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日常管理费用和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等。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369.4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42%,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等资金收入,支出合计8370.96万元,比上年增加4.46%,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等资金支出增加。
2、本年度一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370.9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4.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和就业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113.7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扶贫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370.9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本年度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515.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6.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工费经费和交通费用;项目支出81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生活补助和医疗费等补助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杨陵区人社局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3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比上年减少2.56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9人。2017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6.27 万元,2017年部门决算较2017年部门预算减少67.3%。
2、本年度培训费支出合计0.13万元,参加杨陵区内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相关费用。
3、本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1万元,举办创业大赛相关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局未开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6.44%,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从就业工作经费用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91万元,为制作安装返乡农民创业示范基地路牌及微创企业孵化园标识。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