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陵区民政局概况
杨陵区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区灾情统计、灾民生活救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优抚安置、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工作、乡、村两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域变更的审核报批、社会福利工作、全区老龄管理、主管殡葬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杨陵区民政局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紧扎牢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网。按照兜底线、织密网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按时落实各项惠民资金。一是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为全区农村562户1521人,发放低保金801.77万元。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43名特困人员纳入低收入户范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0.9万元。三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通过门诊救助、“一站式”救助、医后救助等方式,救助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全年累计医疗救助1676人次,发放资金214.49万元。四是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174人次,发放资金56.87万元。五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为661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6.903万元,为19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7.98万元。六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集中托养。按照自愿的原则,将39名享受低保政策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进行集中托养。七是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年累计为337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93.11万元。
(二)基层社会治理有新突破。以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社区(村)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健全了新集村、蒋周李社区两委办公室、共青团妇联办公室、卫生卫计服务室、司法行政工作室和便民服务大厅等村级阵地;建立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村(居)务公开实现常态化。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每月对村(居)务公开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通报,充分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实施“微民生”工程。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交办和落实申报项目,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的“小、急、难”事情,将38个民生服务类项目纳入微民生项目库。四是制定社区权力和服务清单。进一步厘清社区权力事项,制定了社区“小微权力”和服务清单民政事项5项12条,让社区“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社区干部法纪意识显著提高,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居务监督方向更加明晰,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三)城乡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一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已建成运行21所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二是农村幸福院服务功能得到较好提升。为全区51所幸福院购置了红外线治疗仪和按摩椅等保健理疗康复器材。选派51支大学生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村幸福院开展谈心、亲情互动、打扫卫生、帮厨、表演节目等活动600余次。开展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等保障服务活动80余场次;开展法律援助讲座10余场次。三是积极发展居家养老。先后培育了杨凌福临门、百佳福2所民办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通过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为老年人居室保洁、理发、知识讲座、推拿按摩服务,全年服务对象300人次。
(四)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到位。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及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发放抚恤(补助)金705.87万元;为182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648.6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17.2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一站式”报销9.26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后报销7.97万元,为1至6级伤残军人参保缴费17.10万元。二是军休安置工作有序开展。落实了23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91.141万元;完成48名2017秋季退役士兵的档案审查、报到工作,组织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7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合计241.3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组织对军队退役人员中的特困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对生活存在困难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组织召开了建军90周年双拥座谈会,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人员代表。四是首次举办重点优抚对象短期休疗活动。全区15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为期15天的疗养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五)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累计发放高龄补贴713.515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2511张;解答老年人政策咨询62人次;为全区特困人员、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776名老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缴纳保险费93120元。二是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护机制。充分利用村文化活动室、阅览室等资源,在55个行政村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关爱服务中心全覆盖。三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范有序。完成2016年度159家社会组织年检审核工作,评选了22家优秀社会组织;围绕“两个覆盖”,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四是婚姻登记工作管理规范。2017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547对,离婚登记277对,补领结婚证398对,补录历史数据600余对,查档人数500人次。五是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2017年累计销售彩票8400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2100万元,为我区26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发放助学金12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购成看,杨陵区民政局的部门决算包括杨陵区民政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分2017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的单位共有4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陵区民政局(机关) |
2 |
杨陵区社会福利院 |
3 |
杨陵区救助管理站 |
4 |
杨陵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杨陵区民政局总编制26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19个;实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人。
四、杨陵区民政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杨陵区民政局收入为8040.86万元,较上年7184.18万元增加了856.68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龄津贴及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等项目资金增加;总支出为7672.87万元,较上年5048.29万元增加了2624.5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2、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总收入8040.8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6.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9.51万元;其他收入4374.73万元,其中其他收入主要是老年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低保等。
3.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总支出7672.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5.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04万元;
(2)项目支出733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8.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09万元;农林水支出192.31万元;其他支出1133.8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
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626.62万元,较上年3930.40万元减少30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资金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减少。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874.71万元。较上年2811.23万元增加了106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抚恤标准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疗养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874.71万元。按政府功能科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1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88.21万元,农林水支出192.31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城乡低保支出、扶贫支出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2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3.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绩效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水电费、邮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13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退休补助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杨陵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为39.52万元,支出为83.5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及彩票机构业务费。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5万元,较上年2.35万元减少1.40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较上年0.87万元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次数较少。
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总支出0.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接待人数35人,接待范围为上级检查项目及四社联动学习等用餐。
2、杨陵区民政局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28.3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3、2017无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开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7.04元,比上年17.76万元减少了0.72万元,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减少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9笔,采购资金预算105.95万元,实际采购94.03万元,节约率12.6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5.63万元;政府采购无工程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