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陵区人民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我院属于行政单位,主要职责为审判和执行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的各类案件。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指导思想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2、总体目标(一)审判执行工作1、公正指标2、效率指标3、效果指标4、其他指标。(二)队伍建设1、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反对“四风”,严明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确保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2、扎实推进司法能力。3、加强纪律作风教育。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杨陵区人民法院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38人,其中行政35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总收入993.97万元,较上年883.65万元增加11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总支出994.74万元,较上年883.65万元增加1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总收入993.9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60.27万元,主要包括全局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收入233.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案费。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总支出994.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0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84万元。
(2)项目支出487.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27万元,较上年593.91万元增加16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日常办公费增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04万元,较上年593.91万元增加16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和日常办公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61.04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包括2040504行政运行支出507.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53.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1.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5.84万元,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办案费经费支出253.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费。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2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5万元,较上年19.65万元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为案件增加;公务接待费2.95万元,较上年8.57万元减少5.6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费。
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总支出2.95万元,国内接待89批次,接待人数830人,接待范围为省级法院中院。
2.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
3.杨陵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严格按上级绩效目标考核要求。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2017年本单位对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91万元。2017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杨陵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84万元,较上年94.87万元增加20.97万元,主要由于案件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