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D类 杨政建函〔2022〕64号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十届杨陵区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第21号文件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 贺虹、张静、马艳萍
提案内容:关于金雅都小区更换智能电表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贺虹、张静、马艳萍三位人大代表,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14日,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37号)相关要求,杨陵区电力局于2018年至2019年对全区居民用电的户表进行了改造,当时金雅都小区中高层住宅正在建设中,未提出用电户表改造要求。目前,经我局积极与电力部门沟通了解,电力局已无专用配套资金支持用电户表改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电力局沟通,争取居民用电改造项目资金,同时加强与街道办和业委会的沟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商议通过使用大修基金对公共配电设施进行改造。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11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