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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78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崔致远              

建议内容:关于彻底清收侵占农村集体财产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崔致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彻底清收侵占农村集体财产的建议我们已收悉,自去年杨陵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我们在清理农村违法违规侵占村集体资产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现场推进会,现场解决攻坚行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8名区级领导分别包抓联系镇办,督促攻坚行动持续有力、深入推进。区扫黑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和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作战,组建4个工作组,设立政策解答、执纪问责和法律咨询3个“配套专班”,驻镇(街道)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整治进展情况日报告和周推进会制度。各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逐村开展摸排整治,全力攻坚。

全面摸清底数。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镇(街)村及时梳理涉及宅基地住新占旧、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经营项目、侵占农用地、侵占老村委会(老学校)房屋等4类问题,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明确侵占原因、侵占类型,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逐项销号管理。

精准研判识别。区级工作组指导各镇(街到)、村对宅基地住新占旧问题,从是否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为新分支户住新占旧、是否自行调地或购买、是否属于庄基地押金未退、是否非农遗留宅基地、是否有人居住等7个方面进行精准研判;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村集体房屋问题,从是否签订租赁合同、是否拖欠租金、合同是否违法违规、是否低价合同、是否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等5个方面进行精准研判,确定整治攻坚对象。

加强规范指导。区扫黑办、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注重政策指导,分别制定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法律依据、标准认定和处置建议。聘请4名公益律师对各镇(街道)、村遇到的合同法律效力鉴定、诉讼程序、证据收集以及阻挠专项整治等问题实时给予法律解答,并规范合同范本,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集体资产使用权。

依法依规整治。针对整治中出现的时间久远、合同协议遗失、权责不明等复杂情况,灵活运用民主评议、联合约谈、联合执法、依法诉讼等方式,分类施策,确保集体资产处置和基层矛盾化解到位。截至目前,共清理宅基地占新不腾旧274户,收回被侵占农用地517亩,追缴拖欠地租207.67万元,清理规范侵占集体土地开展经营项目108个253亩,收回被侵占村委会、卫生室、门面房、老学校83间,整治其他侵占集体资产情况8件。

下一步,我区将以杨陵区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巩固农村集体资产专项攻坚行动成果,集中清理整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吞集体财产、侵害群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农业农村领域乱象发生。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白湘涛            联系电话:87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