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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陵区教育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崔治远

建议内容:关于规范全区幼儿园乱收费现象的建议。

办理结果:尊敬的崔治远代表,您提出关于规范全区幼儿园乱收费现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施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和杂费。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于各类幼儿园办园投入资金不同,师资条件也有差别,所以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价服发〔201553号),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并按管辖权限,抄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

目前,我区民办幼儿园中办园硬件配备最高、师资学历水平较高,投入资金最大的美伦天成幼儿园和西农实验幼儿园为民办幼儿园,由于办园投入成本高,运营所需大,所以收费较高。

再次感谢您对杨陵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教育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