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陵区水务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赵伟峰
建议内容:关于整治非法开采水资源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赵伟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非法开采水资源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8月28日上午,我局会同工信局、住建局相关人员到北杨村与您就《关于整治非法开采水资源问题的建议》及时进行了对接,当面详细听取了您反映的陕西农康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部分入区企业为利益私自打井、非法开采地下水,影响周边群众饮水安全,破坏正常水事秩序的相关情况。
掌握情况后,8月28日下午,我局立即与区工信局、住建局成立专班,深入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进行全面摸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经查,2017年,因公共管网供水尚不能满足企业用水需求,解决厂区基建用水问题,陕西农康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在厂内私自打机井1眼(位于厂区西北角),基建完成后,该机井主要用于厂区零星绿化。2020年9月1日,我局按照《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抽水设施并封填机井,9月3日下午,经现场查看,抽水设备已全部拆除,机井按照规定进行了回填。陕西果业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有一眼自备水井(2018年基建时所建),一直闲置未启用,9月4日,该企业已按照要求拆除了抽水设备,并对机井进行了回填。
同时,我局根据您的建议,举一反三,对辖区擅自取水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依法处置。杨凌渭河采砂有限公司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非法开采地下水,我局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取水许可手续、补缴水资源税;对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3家涉农企业进行了督办,限期完善相关手续。
赵伟峰代表,您提出的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惩处非法开采地下水的建议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侧面暴露出我们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我们提了醒。我们将继续努力,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补强监管短板,提升精心化管理水平,守住杨陵的青山绿水,维护好杨陵群众的用水安全底线,为杨陵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水务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