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农林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王双科、彭长富、贺文俊、刘碧霞
建议内容: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
办理结果:
王双科、彭长富、贺文俊、刘碧霞四位代表,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我们已收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截止目前,全区68个村(含农村社区14个)、271个村民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其中资源性资产8.684万亩,经营性资产现值9970.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现值12302万元。认定成员120962 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81个,其中村级54个、组级27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为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转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我们根据全区各村村情,本着“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旅则旅”的原则,按照“近城、靠景、依产、沿路”的思路,将我区55个村分为经营性资产较多村、资源性资产较多村、资产“空壳村”三类,探索建立构建“产业连体、股权连心”的稳固利益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为主的村集体经济发展
在形成一定规模经营性资产、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支持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设备设施等各类集体资产,通过依法改造、发包租赁、入股经营等方式,取得经营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写字楼、民工宿舍、仓储设施、商铺店面、农贸市场等物业项目。
二、重点推进资源性资产为主的村集体经济发展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利用村集体土地、自然、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现代高效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特色产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和养老产业等。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对财政支持的生产发展、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可优先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对财政扶持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作为集体成员股和贫困户优先股,明确股金份额,实现资金变股金,建立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与集体成员稳定受益的有效机制。
三、稳步推进集体资产“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
对一些地理位置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基本没有经营性资产,也没有成规模、可开发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的“空壳”村,发挥党支部、村委会的体制优势,把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聚集起来,引导农民立足主导产业,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模化经营,提高组织化水平,带动贫困户抱团发展,引导分散资源变资产。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劳务承包、环境保洁、道路养护、基础设施管护、文化惠民等新兴业态,实现多渠道增收,增加村集体资产,或者参股入股市场主体,获取分红收益,实现农民变股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们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水平,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力度,加快行政村工作经费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村三资交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内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全区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回头望”。一是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细则》要求,对我区各村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规范,突出清理核查、资产确权和财务规范等关键环节,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全面清理核查集体资产,确保清产核资按时完成,集体资产家底清楚;二是重点解决各村成员资格认定过程中的问题。严格执行“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改革办法,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参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纪要》(陕高法发〔2006〕4号)有关要求,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出嫁女、入赘男、离婚女等少数人成员资格,要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先决条件。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未明确的,再行民主议定。严禁越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民主程序和村规民俗为由,实行“一刀切”,剥夺少数人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全区各村集体经济折股量化。集体资产股权设置原则上只设集体股和成员股。集体股设置与否由成员集体民主决定。成员股要以个人为基础,兼顾个人劳动贡献等不同利益因素。具体可设置个人股为基础股权,结合村情民意,兼设劳龄股、集体贡献股、贫困优先股、计生补偿股等股权。对集体成员投劳形成资产较少的村可不设劳龄股和贡献股。股权配置方案应经村民广泛讨论,确保增减配股于法有据,群众认可。
(二)加强经济股份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一是通过组织经济股份制合作社董事长学习参观我省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解放多数干部群众思想,开阔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二是对经济股份合作社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日常运营等各方面业务进行规范化培训,明确每个管理人员的职责,打造一批“有头脑,有干劲,善思善谋,敢闯敢为,自身努力,村民拥护”基层队伍。
(三)继续深化农业经营主体改革工作。加强“三变”改革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革,对近年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经营主体新形态进行全面摸排,对作用发挥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进行扶持和提升。加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速度,探索以股份制合作为基础的利益联结机制,集中展示众筹农业、电子商务等农业新业态,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有机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
(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走突出特色、集聚集约、绿色生态、增效增收的现代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路子,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尽可能地打造一些集休闲农业、设施农业、采摘体验、养生康体、民俗文化、农产品销售等为一体,建设田园综合体,将园区变为景区、田园变为公园。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农业经营主体收入,促进村集体农民收入。
(五)加快农村“三变”改革。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以股份制合作为基础,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业态的融合发展。探索经营主体+N的农业发展模式,以农村“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积极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采取吸纳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土地入股、投资入股、基础设施入股等方式,入股参与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模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欢迎你们多提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87012326)
杨陵区农林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