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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中共杨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崔治远

建议内容:关于增加杨陵区法院法官人数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崔治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杨陵区法院法官人数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我省已将法院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上收省高院、省委编办共同管理(以省委编办管理为主),我区已不再承担法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因此,区法院内设机构政法专项编制员额偏少和法官人数偏少的问题,我区已无法通过内部调剂予以解决。

区法院提出《杨陵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杨法2020〕85号),按照2020年18次区委常委会会议要求,我办积极与省委编办体制改革处、调研处联系请示咨询,并于9月18日深入区法院,摸清吃透机构设置、政法专项编制、领导职数等实际情况,于9月21日将书面意见及建议反馈至区法院。

针对法院内设机构政法专项编制员额偏少和法官人数偏少的问题,我办已向法院提出建议如下:建议杨陵区法院积极与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党工委编办联系沟通,赴上级相关部门反映目前区法院工作业务量剧增现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额不足等问题,努力争取上级支持,从全省政法专项编制总盘子内向杨陵区法院予以倾斜调剂;同时,我办也将向上级编制部门积极报告法院现状,争取上级理解与支持,共同为杨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中共杨陵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李  静      联系电话: 029-8701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