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政交函〔2020〕38号
杨陵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杨争让
建议内容:关于在五泉镇上湾村十字安装限速和交通违规抓拍设备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在五泉镇上湾村十字安装限速和交通违规抓拍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省道107与上湾十字安装限速和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问题,该项工作示范区已批准同意,决定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实施。我局于9月27日上午与示范区交警队进行了实地勘察,因国道344与该十字相交,现有的交通信号灯位置不合理,从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计划将原有交通信号灯的位置挪移后,再安装抓拍设备。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尽快将该十字的违法限速抓拍设备安装到位。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1552921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