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任芳宁
建议内容:关于除张村养猪场臭气排放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除张村养猪场臭气排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所提到的养猪场位于揉谷镇除张村、新集村、五泉镇汤家村交界处,隶属本香集团杨凌生猪标准化养殖实训基地。内有8栋育肥舍,2栋保育舍,共计100个单元,设计存栏六万头,年出栏育肥猪十二万头,圈舍采用全封闭大跨度点式布局,全漏粪板式,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全自动化调控控制设备。
4月10日,实训基地启动了新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及粪水集中设施,污水目前采取由场内专用管道输送至场外污粪池集中储存,通过国标集污专用车中转运输,每天记录台账,日清日结。由之前的水泵及水带输送改为专用管道输送,杜绝在排放过程中的气味散发。各单元采取全漏粪水泡粪集中收集储存方式,每年按季度添加活性菌种,降低异味。场内所有通风设备均设置有废气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喷淋经管道高空集中排放,并外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每年2次对废气、地下水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下一步,我局加大对本香集团杨凌生猪标准化养殖实训基地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责令本香集团提高臭气处理工艺、加强环境管理。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赵伟华 联系电话:870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