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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社会民生类                                                                                                              杨医保函〔2022〕4号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窦琴、贺红

建议内容:关于杨陵区居民异地就医直接在网上结算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杨陵区居民异地就医直接在网上结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区内转诊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的通知》(杨管医保发〔2021〕24 号)精神,对区内转诊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精简申报材料进行优化,进一步便捷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优化区内转诊备案

参保患者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向区内承担区外双向转诊职能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转诊,由转诊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出具转诊单并将转诊信息上传医保异地就医平台后,参保患者可直接到区外转诊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无需再持医疗机构转诊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出院后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对以下几类特殊情况参保患者,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无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1)孕产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患者;(2)病情紧急、危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入院治疗的(抢救、急诊危重患者由就诊医院出据急诊资料);(3)手术病人复诊、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疾病、传染病等在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诊治条件的;(4)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

二、优化异地就医备案

(一)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在省内异地务工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需持受托人的委托书)以及异地务工和居住证明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系统备案登记,自系统备案登记之日起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变更备案信息。

(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省外异地务工或长期居住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线上”备案:在省外异地务工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下载并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客户端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按照程序提示自助办理备案申请。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提升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审核效率,对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平台上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审核申请实行每日清零。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不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给予系统退审并注明原因,如遇特殊情况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台审核处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线下”备案:在省外异地务工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持受托人的委托书)以及异地务工和居住证明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杨凌示范区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系统备案登记,自系统备案登记之日起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变更备案信息。

(三)特殊人群异地就医备案

1.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5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患者可通过电话方式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电话029-87036914,杨陵区医保中心电话029-87071008。

2.孕产妇、手术病人复诊、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疾病、传染病等在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参保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的病案首页复印件或相关疾病的诊断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3.病情紧急,危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入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就诊医院出据的急诊资料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