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淑茹 类别:环境保护
代表姓名:陈树林
建议内容:关于制定《杨陵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和成立社区(村)
红白理事会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陈树林代表,您在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动绿色殡葬、节地殡葬、环保殡葬、文
明殡葬建设,确定每年3月11日至4月10日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在此期间,区民政局、各镇办和各有关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板报等新闻媒体主渠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先后在揉谷镇新集村、大寨街道办黎陈村等12个村开展村规民约试点工作,对村规民约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制定了负面清单,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指导全区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相关章程、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摒弃传统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不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
为了有效解决和治理小区内举办丧葬活动的现象,给逝者亲朋提供一个文明悼念的场所,我区在李台街道办建立了杨陵区殡葬服务中心,内设悼念厅、殡葬服务区(餐饮、住宿及殡葬用品服务区)、办公区和停车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专门用于居民丧葬活动,已对外开放运行。同时,李台街道办也出台了《李台街道办殡葬服务中心运行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居民到服务中心进行祭祀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目前,已拟定《杨陵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待方案出台后,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居民文明举办丧事活动。同时,加大红白理事会指导力度,完善管理运行监督机制,真正发挥移风易俗作用。一是优化人员配置。由镇(街道)统一安排,各社区(村)结合实际,推选出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等组成“红白理事会”,具体负责办理本村婚丧嫁娶事宜,坚持做到喜事小办、丧事俭办。二是建立报备机制。群众举办红白喜事需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备,由社区(村)红白理事会全程做好服务监督工作。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发挥主体责任,对运转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整顿,防止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四是发挥自治作用。结合实际,将红白理事会的程序和制度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革除陋习、推陈出新,确保群众认同度高、遵守的自觉性强。
最后,诚恳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民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杨陵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杜 航 联系电话:15029033902)
杨陵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