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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管清美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杨凌区空气污染治理,尤其是强化夜间空气污染源管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管清美代表,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2017年铁腕治霾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2017年空气质量情况

根据统计,2017年杨凌示范区共收获优良天数227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关中六市两区第三名,仅次于铜川和宝鸡,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114微克/立方米下降6.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同期67微克/立方米下降16.4%,实现颗粒物双下降。2017年12月份,杨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关中地区排名第一,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幅关中第一。 

截至2018年7月7日,杨凌示范区共收获优良天数116天,在关中地区排名第一(超铜川13天,宝鸡1天)铁腕治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目前杨凌示范区共有两个大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别位于杨陵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北侧及杨凌秦川节水有限公司顶层,两个大气监测站点24小时对杨凌示范区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数据实时上传省环保厅,广大群众可在示范区环保局网站中“杨凌示范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查询每日每时段的空气质量。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禁燃区建设工作。2017年初,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杨陵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方案》,区住建局、食药监分局、环保局等单位分别启动实施禁燃区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48个行政村已完成20586户的管网安装工作,16000户村民已实现通气点火。新老城区共计588家的餐饮店、企事业单位食堂、机关食堂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拆除工业企业、食品小作坊、小洗浴、设施大棚小燃煤设施159台,基本实现清零目标。 

(2)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目前我区新老城区275家餐饮店、45家企事业单位食堂、21家工业企业宾馆食堂全部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工作。在汽修行业,区交通局组织力量对全区22家汽车维修企业烤漆房设施设备全面进行检查,督促所有企业更换了滤网、活性碳、过滤棉等过滤设施,完成了烤漆房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对4家整治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业。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初步取得成效。 

(3)“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2017年,区政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印发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全区范围内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2户,2017年整治目标任务10户,年底前已完成13户整治任务,其中清理取缔9户,督促完成整改4户,超额完成2017年度散乱污整治任务。 

(4)散煤治理工作。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区政府在杨陵街道办代家坡村刘黄堡组建设了一座标准化煤炭配送中心,2017年6月份开工建设,7月底建成投用。同时组织力量,对区内16家散煤销售点进行摸底调查,取缔了4家违规散煤销售点,对剩余的12家散煤销售点要求其进行规范化经营,待禁燃区完成建设后,现有散煤销售点全部退出经营。 

(5)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加大扬尘管控工作,在建筑扬尘管控方面,区住建局对辖区31个在建项目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整改问题41项,整改率达100%,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出入口均进行了硬化,配备了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工地渣土车严格按要求进行覆盖和车轮冲洗,并要求在建项目每天在出入口洒水不少于3次,增加空气湿度,降低扬尘污染,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明显改善。道路扬尘治理方面,区政府先后购置了4辆道路清扫车、2辆洒水车、3辆小型道路冲洗车、1辆护栏清洗车,2辆改装喷雾车,对城区主干道路全面实施机械化湿式喷水清扫,不断加大机扫工作频次,目前城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已达到92%以上。进一步加大禁烧宣传力度,下发了禁烧倡议书、禁烧通知1000余份,同时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大每日巡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露天焚烧垃圾、沥青、油毡、橡胶、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反馈有关责任部门,去年以来,共查处露天焚烧现象20余起,促进了大气质量的改善。 

(三)环境执法情况及问责情况

2017年以来,杨陵区围绕杨凌环保重点工作,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保突出问题整改为重点,以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和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受理环境污染投诉267起,立案处罚31件,共处罚金115.4万元,其中落实四个配套办法中,查封扣押1件、停产限产9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3件。在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双随机”(随机人员、随机目标)的要求,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三不”方式,持续加大对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检查巡查力度,督促各排污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虽然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环保工作起步晚,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分单位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有些部门有时存在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此问题,区委区政府近年来持续加大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的问责力度,2017年以来区纪委共处理因环保方面领导干部达22人次,通过落实严格的问责制度,极大的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开展。 

关于华电公司的问题 

按照国家出台的关于电厂实施超低排放要求,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厂在项目建设时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在除尘、脱硝、脱硫方面,企业安装了4套电袋复合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2套SCR法脱硝设施,除尘效率达到99.95%,脱硫效率达到96%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并在所有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2016年1月和3月,省环保厅分别对两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情况进行验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污染物排放达到了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验收报告已在示范区环保局网站进行公示。2016年2月华电公司委托陕西省环境保护公司对烟气在线CEMS设备进行第三方运营,污染排放数据实时上传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 

2017年,示范区环保局将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列入示范区重点排污企业名单中,并对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联网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编制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评估报告,同时示范区环保部门按照省厅制定的“四个机制”要求,全面落实了一厂一档、一厂一案、一厂一策等措施,督促杨凌华电制作污染设施“二维码”74个,在使用移动执法终端扫描时,会立即查询到企业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总数、自动在线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实现了扫码查询、扫码执法、精准执法的目的。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群策群力、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环保目标顺利完成,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杨宇涵联系电话:87045819)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