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许新昌 类别:环境保护
代表姓名:陈树林
建议内容:关于研究公布杨凌区空气质量污染来源及治理措施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陈树林代表,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抓手,分析污染成因,深化工作措施,加大力度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工地管控,道路美化净化,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等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5月份,杨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关中六市两区排名第二,仅次于宝鸡。示范区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杨凌空气质量指数。同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每日对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公示,当日空气质量情况可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或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网站“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进行查询。
1—5月份空气优良天数90天,关中地区排名第二,较铜川少5天,颗粒物PM10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0.9%,下降幅度全省排名第二。颗粒物PM2.5浓度为65mg/m³,在关中地区排名第二。但就优良天数来看,较去年同期减少3天,主要因臭氧浓度超标引起,今年以来我们在对臭氧形成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餐饮油烟、汽车尾气、汽修企业等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区35家汽修企业正在抓紧安装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露天整治烧烤经营户全部更换为环保炉具和清洁能源。同时,我们积极与专家团队协作,组建了大气一市一策专家组,对有关情况会商研判,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科学化治理水平,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提供了坚实保障。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积极改进相关工作方式,以优良的环境提升全区人民的幸福感。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丁海峰 联系电话:87045819)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