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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张可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张可代表,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落实“一个机构、二级组织、三级联动、四项扶持”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提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个机构”统一领导:建立杨陵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社区建设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级组织”强化监管:强化区、镇(办)二级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履责的物业监管新格局。

“三级联动”落实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突出镇(办)、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形成部门、镇(办)、社区各司其职、紧密协作的三级联动机制。

“四项扶持”推动提升: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是扶持物业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维护管理;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四是开展“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创建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继续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夯实物业服务管理理论基础。今年,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组织物业企业、镇办(社区)、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开展2次集中培训、学习,对物业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系统的再学习、再培训,让广大的物业专管员及物业从业人员知法懂法用法。同时,将联系示范区物业协会,开展物业服务实操培训,切实提高我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创新工作方式,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小区创建。总结2017年创建规范化示范小区经验,制定了我区标准化物业示范小区指导标准,印发了《杨陵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我区所有的物业企业创建规范化示范小区,督促全区物业企业查漏补缺,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今年年底打造5个物业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小区。同时,对于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镇办、社区指导的物业企业,年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纳入“黑名单”,清出杨陵物业服务市场,并由相关镇办引导小区业主按照法律法规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四、明确物业收费标准,遏制物业乱收费现象。根据杨陵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即物业企业在收取各项物业相关费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细则、收支表,向小区广大业主公示所收费用的构成,接受业主监督,从源头上规范物业企业乱收费行为。 

五、积极推进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建设,规范物业企业履职行为。业主委员会是连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纽带,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载体,正确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解决物业管理中不断增多的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区商住小区要实现业主委员全覆盖。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居民代表自治或社区代管模式,待条件成熟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率。积极推进区内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发展壮大,同时联系引进区外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及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理念,促进我区物业服务水平快速提升。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杨小林 联系电话:87038819 )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