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淑茹 类别:社会民生
杨政民函〔2019〕10号
杨陵区民政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万传慧、姚银萍、刘高明
意见内容:阳光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经费问题
办理结果:
尊敬的万传慧、姚银萍、刘高明委员,您在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阳光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经费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杨凌示范区老年活动中心于2019年元月份交我局管理。我局接管后,为缓解经费不足问题,将活动中心经费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预算经费为40万元。由于与财政局协调工作不到位,导致老年活动中心经费未拨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与财政局的协调力度,尽快落实老年活动中心运行经费,确保中心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杨陵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9日
(联系人:高刚奇 联系电话:029-87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