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
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陈树林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对摩托车及电动车等驾骑人员交通管理与知识的宣传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陈树林代表,感谢您对公安交通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摩托车及电动车等驾骑人员交通管理与知识的宣传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1.加大路面引导,营造有序环境。交警部门设立了宣传阵地,通过竖牌、路口LED、微信、网络、报纸、电视同步宣传和路面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宣传等方式,迅速让摩托车、电动车规范行车意识在群众中入脑入心,培养行为自觉。
2.开展“七进”宣传工作,不断向农村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和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遵法守纪,充分认识摩托车超载、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营造交通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路面管控处罚
1.制定整治方案。摩托车、电动车群体庞大、结构复杂,且大多为弱势群体,交警部门通过认真调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
2.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逆行,乱停乱放、闯红灯越线、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突然猛拐、占道停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管理、教育、宣传、处罚等方面不断创新执法措施。对于电动车某些违法行为存在立法不完善等现实情况,以劝导为主,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3.突出重点抓整治。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及点、线、面相结合的办法,严查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对电动车、摩托车非法改装、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轻微交通违规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
2017年以来,交警部门对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共处罚85起,拘留73人,扣留摩托车85辆,严厉地打击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全区交通治理水平。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7031665)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