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郭文川
建议内容:关于禁止商铺制造噪音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郭文川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商铺制造噪音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噪音扰民影响千家万户,特别是个体商户为了招揽顾客,长期使用高分贝音箱设备进行宣传,宣传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依照职能分工,工业噪音由区环境保护局直接监管,商业噪音由区城管执法局具体监管。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依法监管。由于缺乏有效的检测设备,商业噪音的鉴别很难界定。因此我们从管理入手,通过强化巡查、商户举报、居民反映等渠道,集中收集噪音扰民的线索,对不配合、不执行、不按标准实施的个体工商户,采用事前教育、事中扣物、事后处罚的方式,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安逸的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杨陵区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继续为杨陵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马红卫 联系电话:1365928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