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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公交贰〔2020〕80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苏少林  陈树林  张学琴  员海燕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苏少林、陈树林、张学琴、员海燕代表,关于您提出的题目为“关于加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公安交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带领支队交管宣传科和杨陵大队、新区大队负责人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讨论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的管理长期以来是交通治理的顽疾,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导致交通事故高发。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在我区销售量大,销售人员对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政策法规宣传存在误导,导致路面此类车辆量持续增多,交通管理压力不断加大,给交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我区开展电动车挂牌工作以来,挂牌率达90%以上,结合当前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头盔明显增多,下一步我队持续加大对电动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目前,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正在针对老年代步车问题研究出台管理办法。大队针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停放的老年代步车暂扣拖移,处理时,统一在杨陵区文明交通劝导教育站宣传阵地,通过图文、视频、案例等方式进行教育学习,并签订承诺书,承诺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再次感谢您对杨凌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黄通理          电话:870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