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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18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张林生  陈树林  吉  红  佟小刚  管清美

王育才  王秀娟  朱德兰  郭文川  马新世

建议内容:关于加快垃圾分类实施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张林生、陈树林10位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垃圾分类实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张林生代表提出的“建议区政府尽快提出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

杨陵区从2019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区委区政府于201911月制定下发了《杨陵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阶段工作目标,并就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明确了各管理主体及责任部门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有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印发了《杨陵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印制了《杨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宣传彩页50000余份,并2019年在杨陵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8个试点单位(小区、学校、企业)为基础,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小区、进家庭、进公园(窗口“六进”宣传活动200余次,通过车载广告、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资料、入户上门、LED显示屏字幕播放等方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有效提升了居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及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农大雅苑等8个试点小区(单位、学校、企业)的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已逐渐养成了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及分类准确率均在80%以上,相信通过各管理主体及责任部门持续不断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会不断提升,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二、关于陈树林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人才公寓小区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建议

我局及时将该建议向李台街道办进行了反馈,街办表示,他们按照《杨凌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李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制定了《李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辖区党政机关、学校、居民小区及企业等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及宣传动员工作,下一步将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将人才公寓列入李台街道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并按照示范片区创建标准,从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配备督(劝)导员入手,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示范带动其他居民小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李台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三、关于马新世代表提出的“将有机物垃圾进一步细化分类”的建议

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指导各试点单位(小区、学校、企业)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对厨余垃圾进一步细化分类,将枯枝树叶等绿色垃圾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企业用于生产有机肥,将绿化废弃物转为有机肥料重新利用,提高农作物质量和产量。同时,就做好厨余垃圾末端处理一事,我局及时与示范区城管局进行了联系沟通,该部门表示,按照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他们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列为今年的重点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立项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待该项目建成投用后,厨余垃圾日处理量将达到30吨,有望实现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你们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杨陵区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继续为杨陵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附件:1.杨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杨陵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杨陵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政发〔2019〕102号)

3.杨凌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李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杨管分类办发2020〕4号

4.李台街道办《关于印发李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李街办发2020〕119号)

5.示范区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杨办发2020〕18号)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姜建峰           联系电话:029-87018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