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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杨陵区人大代表30号建议案的答复

杨卫函〔2016〕8号  

 

杨陵区卫计局  

关于对杨陵区人大代表30号建议案的答复  

 

代表姓名:刘风芳 张菊侠 王绒琪 辛风宁 张米秀  

     张亚利 张能侠 撒雪雪 王周恒 王富良  

建议内容: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余额转留下一年度的建议。  

办理结果:刘凤芳等10名代表,感谢你们对我区合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余额转留下一年度是新农合制度推行初期的“住院补偿十家庭账户”补偿模式,这种补偿模式中的“家庭账户”有其与生俱来的缺点,该模式只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互助共济,只照顾到患急、重病而住院的农民,而那些患感冒、发烧、头痛等小病却只是用家庭账户的钱,小病仍然是花自己的钱,无疑影响了农民看小病的积极性,导致新农合资金使用率比较低下,农民“家庭账户”里的经费沉积,没有真正起到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家庭账户”模式,普通门诊及慢病等的风险实质上是由家庭成员负担,真正受益的只有部分需要住院的人,受益面较小。由于绝大多数参合农民得不到补偿,反过来又影响他们参合的积极性,不利于新农合的继续发展。  

因此,我区按照陕西省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和杨凌示范区的要求,把“住院补偿十家庭账户”模式改成“住院补偿+门诊统筹”模式。门诊统筹是新农合制度的一种改革,是一种先进的互助共济制度,这种制度其资金主要用于在门诊看病的合疗患者身上,不是将钱划归参合群众个人,余额转留下一年度累积,而是按照“单人定标,整户封顶,现场直补,年底归零”的办法使用,这种制度使用方便、快捷,并能够有效激励和满足参保群众健康需求,得到了大多数群众认可。  

当然,对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这一管理模式,部分群众的认识还不到位,门诊统筹在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和医疗机构的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新农合工作中,积极引导群众,宣传合疗政策,加强门诊统筹等管理,进一步探索先进的管理经验,让其更好地发挥优越性。为广大参合群众服务。  

 

 

杨陵区卫计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