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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赵伟峰

建议内容:关于落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欠款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欠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暨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55号)和示范区《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1月,区政府成立了杨陵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工信局牵头,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合抽调8人,分2个检查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内容对全区34个工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经反复多次摸底、排查、甄别,我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单位共有7个,优先偿还欠款金额2699.2万元;2019年我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共计8191.36万元,年底前共偿还8131.57万元(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核减产生支付额度缩减59.79万元),清欠进度100%。

为防止新增拖欠、边清欠边拖欠的恶性循环现象,我区将按照中省清欠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清欠工作。一是关注清欠工作政策,开源节流依法依规筹集资金积极做好地方建设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升温。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关。加强对政府投资类项目管理,严格条件审核,从立项、预算、审计上加强对重大项目的事前论证评审和部门会商,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坚决做到量体裁衣、量力而行。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三是及时处理民营企业投诉。目前,我区还没有接到这方面的企业投诉,一方面,说明我区的清欠工作还是比较扎实的,另一方面,主动承接和办理各种渠道投诉的案件,认真核查处理,及时处理企业投诉,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务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强化约束惩戒。对恶意拖欠部门、单位,除进行通报外,还要加大督办、追责和处罚力度。严格按照中、省、示范区要求,在核定新增债务限额、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严控津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继续采取限制。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对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新增拖欠的,将通过扣减转移支付或部门预算指标方式予以偿还。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4日

 

 

(联系人:张娟维             联系电话:186683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