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杨飞 类别:城乡建设管理
杨政建函〔2019〕69号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李永常
建议内容:关于高干渠路尽快通车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李永常代表,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干渠路市政工程为大寨街道办负责实施,2015年7月份开工建设,2016年9月份完成了主车道施工,因2016年11月份受地下综合管廊高干渠路段及跨高干渠桥梁工程施工影响,高干渠路北边慢车道暂未实施,导致工程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该路段为杨凌大道两边群众进入杨凌城区主要道路,为方便群众出行,目前经相关部门协调,该路段已试通行。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 马春波 联系电话:13032918518)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