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黄通理 类别:城乡建设管理
杨公交贰〔2019〕71 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邵崇斌 张跃进 刘 波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交通管理、克服拥堵,建设畅通杨凌。
答复结果:
尊敬的邵崇斌,张跃进、刘波代表,你好!关于关于加强交通管理、克服拥堵,建设畅通杨凌。建议很好,现将办理答复结果如下:
1、对西农路立交交通流量调研,适时调整红绿灯配时,确保车流、人流各行其道,并适时安排足够警力进行交通指挥疏导。
2、对老年代步车加强管理、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交警部门将对此类车加强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正确引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2019年我们将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坚持常态化,对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对车辆手续不齐全的,告知车主尽快补全补齐相关手续,对达到报废的摩托车,予以扣留,并做相关报废手续。
4、2019年5月1日后,辖区道路实行停车进车位计时收费,道路停车秩序有所好转,违法乱停车问题明显减少,大队民警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动静态结合,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还存在的乱停乱放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5、“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常态化,力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6、雾霾天气采取限行措施,仅对车牌号尾数单、双号限行,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及特种车辆等优先通行,不限行。
以上答复结果是否满意,望批评指正。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2019年9月6日
(联系人:张明轩 电话:870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