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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类别:A类                    杨自然资函〔2020〕22号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赵伟峰  柴三朋  崔致远  刘昌院  彭怀谦

刘创国  张崇世  贺雪玲  董发乐  贺永社

建议内容: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土地性质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赵伟峰10位代表,你们提出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破解发展集体经济用地难题,我区积极盘活闲置土地,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制定印发了《杨陵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探索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共建共享住房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目前,已有35宗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农村产权交易网发布出租信息。二是制定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探索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保障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项目用地需求,有效调动各方面参与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土地增值,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目前,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确定入市地块7宗66.6亩,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入市。三是积极探索统征村集体预留开发用地集中规划、统一开发、按股分红的建设管理模式,计划将上川口、下川口、夏家沟等五个土地统征村的集体开发预留地整合使用,编制了预留集体土地开发建设方案,稳步推进预留集体土地开发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项目用地126.47亩,并积极策划项目,待准备完善报请示范区审定同意后推进开发建设工作。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附件:杨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4日

 

(联系人:马文军     联系电话:1372052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