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黄通理 类别:城乡建设管理
杨公交贰〔2019〕72 号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杨方利 康水霞 刘高明
建议内容:关于五胡路与东新路丁字路口设立红绿灯建议。
答复结果:
尊敬的杨方利、康水霞、刘高明代表,你好!关于五胡路与东新路丁字路口设立红绿灯的建议很好,此十字路口红绿灯的建设已纳入示范区2020年预算计划,预计该丁字路口红绿灯在2020年内安装到位。
以上答复结果是否满意,望批评指正。
(联系人:张明轩 电话:87031665)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