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陵区教育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陈树林 吉 红 佟小刚 管清美 康振生
刘国彬 员海燕 邓 瑾 王育才 王秀娟
李周岐 朱德兰 郭文川 李 桦
建议内容:关于合法合理管理专用校车的建议
办理结果:尊敬的陈树林、吉红、佟小刚等14位代表,你们提出关于合法合理管理专用校车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校车管理和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校车情况
2018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我区成立了“杨陵安正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正)和“杨陵安通校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两家校车公司,分别各有14辆、11辆校车,由校车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喷涂国家统一校车图案式样的制式车辆,承担全区中小学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各民办幼儿园自有校车20辆,我区现有校车45辆。
二、解决人才公寓学生乘车问题
校车公司成立以来,基本按照“一校一企”原则运行,高新小学由安通公司提供服务,西农附中由安正公司提供服务。2019年8月,人才公寓业主要求提供到高新小学校车服务,因安通校车公司车辆不足,两个校车公司达成协议,由安正公司提供校车服务一年。2019年9月到2020年6月,安正公司接送人才公寓学生到高新小学,由于高新小学严格按照“一校一企”原则,只同意安通校车公司提供校车服务,没有给安正校车公司办理服务手续,所以安正校车公司一直未取得线路标牌。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校车线路标牌的校车一律不能上路运营,交警要严查并予以处罚。交警部门多次督促安正校车公司办理校车线路标牌,否则人才公寓线路不能运营。我区高度重视,组织两家校车公司法人和高新小学负责人,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人才公寓到高新小学校车服务问题,协调解决安正校车公司办理手续事宜。通过专题会议,高新小学同意安正校车公司为其人才公寓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从而解决了安正校车公司在人才公寓运营虽然合理但不合法的问题,两家公司承诺共同维护校车运营市场的安全稳定。目前,全区校车运营市场秩序稳定。
三、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我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设立了举报电话,要求校车公司和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校车公司法人和民办园法人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给所有校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并与教育局视频监控室联网,可以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系数,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依法依规维护校车运营安全,打造和谐稳定的校车运营市场。再次感谢你们的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为教育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杨陵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梁 峰 电话:870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