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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李永常 李康玲 郭元博 赵增辉 赵全奇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城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李永常、李康玲、郭元博、赵增辉、赵全奇代表,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在区九届二次人大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城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全区食品安全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几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  

城区现有食品经营(含餐饮)单位2000多家,占到全区近90%,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分别由杨陵、李台和大寨食药监管所进行日常监管。为了做好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城区三个食药监管所监管数量多、任务重、食品经营户相对集中。为了抓好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为李台、大寨食药所分别增配了1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工作。同时给城区3个街道监管所分别各增加了一辆执法车,增配了电脑、执法记录仪、快检仪器等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执法能力。按照依法监管新要求,分类多批次开展了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日常巡查、检查执法基本做到表格化、痕迹化、规范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近年来,食药监局先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设立“食安杨凌”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发布创建和科普信息。在区内主流媒体均开办了创建专栏,高频次、全方位播(编)发公益广告、科普知识和创建工作动态。两年来,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多万份,制作灯杆广告2000余幅,设立大型户外广告100多个,悬挂各类宣传横幅1000多条,建成食品安全主题公园3个,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20多场次。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四进活动,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检验检测,发挥靶向作用。充分发挥食品检测的监督作用,发现安全隐患。每年年初制定抽检和快检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落实。每季度开展“你点我检”,每月举办一次“快检服务百姓”常态化活动。2016-2017年完成抽检1600多批次,快检22000多批次,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鲜乳、馒头、生湿鲜面等品种进行专项抽检200多个批次,抽检结果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公示,集中公示检测信息64次,对抽检不合格的问题都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全面治理“三小”,实现难点突破。在持续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了“三小”集中整治提升活动。对小餐饮店,全面公示承诺,实行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管理,建成田园居步行街等5个规范化小餐饮集中经营区。对小作坊全面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制度和加工操作流程,引导推动重点品种区域化集中生产,建成了麦力祺食品微创园,已有28户小作坊入驻生产。对小摊贩实行划行归市,城管部门确定了12个固定地点,由政府配备餐车,实行统一地点、统一车辆、统一时间、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餐厨垃圾回收的“六统一”管理,摊贩经营面貌显明改观。

五、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在全区食品经营单位、小餐饮、小作坊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在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流通单位开展风险等级评定,按风险等级实施监管。在近年来命名的690多家食品安全示范企业、门店、学校中,组织开展“百强示范店”提升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提高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坚持重典治乱,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两年来先后组织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KTV食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70多次,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安全隐患,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了《示范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建立了与全省联网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登记、受理和处置食品投诉举报。两年来受理办结食品安全投诉316件,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行为36起,形成了有效震慑。加强与工商、农业、城管和公安部门的协作,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联动机制。两年来,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起。基本实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两年来,经过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区顺利通过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目标。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城区食品安全水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差距,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群众对食品安全期望值高,需要我们持续用力提高满意度;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采取更为得力的措施不断强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三是“三小”经营企业、门店良好习惯尚未全面形成,创建成果容易反弹;四是智慧监管、诚信体系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管理水平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和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为保障,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全域治理和精准整治,继续加大抽检监测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探索有效监管的新途径、新方法,持续用力,努力提升城区以及全区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竹梅电话:87013113)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