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杨自然资函〔2020〕20号 |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崔致远
建议内容:关于督促有关部门核发农村庄基确权有关证件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崔致远代表,您提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陵区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工作于2013年3月启动,2015年底全面完成,涉及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五泉镇、揉谷镇及大寨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共46个行政村。全区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共计17485宗,经审核对权属清晰、程序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签字手续齐全、界址无争议的进行发证,共发证11250宗。
经调查,目前没有发证的宅基地主要存在以下四类问题:一是权属来源资料不全及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村集体指定未及时完善审批手续;二是非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户口迁出或继承房屋所有权;三是一户多宅——住新占旧;四是其他情况——长期无人居住本宗地无人确认、四邻签字不齐全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按照国家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杨陵区在毕公等10个村启动了试点工作,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在前期地籍调查的基础上,补充农房调查,对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调查和勘测,目前已完成4295宗权籍调查和资料整理,准备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颁证。
下一步,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示范区工作安排及时启动剩余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按照新的不动产登记要求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颁证。对未发放宅基地证地籍调查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统一数据平台进行动态管理,符合登记发证条件、补齐手续材料的,依申请进行登记发证,纳入日常工作。同时,对于已颁发宅基地证的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原证书仍合法有效。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附件:杨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4日
(联系人:薛延桁 联系电话:135719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