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自然资函〔2020〕21号 |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彭长富 高 敏 刘碧侠
建议内容:关于简化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审批手续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彭长富等3位代表,你们提出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作为向农村发展赋能赋权的重要抓手,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市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进一步简化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审批手续,破解用地难题。一是根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及中省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关政策,结合实际起草了《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8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二是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需
要,确定入市地块7宗66.6亩,按照9月16日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实际梳理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入市程序,编制了入市方案模板,积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编制入市方案,按程序加快推进入市工作。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附件:杨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马文军 联系电话:1372052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