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史磊 类别:城乡建设管理
杨陵区城改办
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杨云利、康水霞、刘高明
建议内容:关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杨云利、康水霞、刘高明代表,感谢您们对城改、拆迁工作的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们和李台街道办沟通,目前,李台辖区的安置小区均由社区代管物业,没有把安置小区物业推向市场化。因安置小区安置的全是李台各村村民,村民进城后在生活方式上转变需要过程,物业公司推向市场化后,管理难度大,而且自主管理既可以解决原村两委干部及部分乡贤的工作岗位,村民变居民后,以“村民自治”过渡,有利于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安置小区居住群众生活习惯改变后,将会择时考虑推向市场化管理,目前无推向市场化计划。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