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杨自然资函〔2025〕11号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朱科昌、刘松林、贺雪玲、张新雷、李娟、董小玲、马新世、李东东、王创荣、夏平飞
建议内容:关于盘活闲置资源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的建议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事关我区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为有效解决已征收土地未利用问题,区自然资源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对全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建立全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台账,制作了分布图,为盘活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向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建议加强和规范已征收未利用土地的监管,2024年5月,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了《关于规范储备土地管理和临时用地租赁的意见》,并提请示范区2024年第2期土地储备和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从建立台账、通过招商引资、谋划项目、加快出让、临时用地租用等方式加快储备土地的盘活利用,不断提升全区土地利用率。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储备土地管理,积极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杨凌示范区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通过“一张图”对全区储备土地进行动态管理,采取委托管理、临时租赁和自行看护等措施对储备土地进行管理,促进全区储备土地的盘活利用。
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约用地要求,积极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局,通过招商引资、谋划项目、土地出让、临时出租等多种方式,加力推进全区储备土地盘活利用,切实提高全区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