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杨政民函〔2025〕10号
杨陵区民政局
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慕小倩
建议内容:关于推广和扩大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和扩大建设社区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食堂是解决社区居民“吃饭难”问题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区的社区食堂有企业举办和社区举办两种模式。广通公司在沁园春居和沁园春天两个小区分别设立了善缘餐厅和邻里中心两个食堂。梁氏窑社区、西苑社区、东苑社区、台东社区、永安社区、阳光社区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了6所社区食堂,通过社区自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等方式运营。上述8所食堂基本涵盖了我区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居住区,基本能够满足居民日常就餐需求。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调研力度,在居民居住集中,需求强烈的社区适时新建或扩大建设社区食堂,满足广大居民的就餐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推广和扩大建设社区食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为杨陵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