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杨组函〔2022〕34号
中共杨陵区委组织部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号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高召儒 张皓逢 刘雄飞
建议内容:关于提高村(社区)基层干部补贴待遇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政协委员,您好!感谢您对我区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社区)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中坚力量。长期以来,广大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社区)干部待遇问题,积极探索、完善制度、强化举措,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为建设建强基层干部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积极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紧紧围绕选配有制度、待遇有保障、评价有导向、发展有空间的总体目标,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提升和增强社区工作岗位吸引力。一是统筹从社区工作者的选拔配备、培养培训、薪酬待遇、管理考核、职业发展等方面,印发《杨陵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参考杨凌示范区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套改、调整社区工作者中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的月薪,并分别设置最低月薪为3920元/月、3600元/月、3300元/月。三是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设立岗位等级序列,应用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规范了薪资晋升标准。
(二)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关心关爱农村干部,着力提升农村干部补贴待遇,鼓励基层干部扎根农村工作一线,持续夯实乡村振兴组织基础。一是按全省高线标准落实村干部补贴,将“一肩挑”干部补贴由3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村级副职干部补贴按“一肩挑”干部的80%左右执行,由1610元/月提高到2700元/月,促进建立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二是探索实行“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补贴”政策,按照正职、副职、委员任职时间核定,加发任职补贴分别为5元/月、3月/月、2元/月,由区级财政承担。三是不断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印发《杨陵区农村离任干部党内关怀帮扶暂行办法》,将农村离任干部待遇由300元/年、500元/年、800元/年等三个档次,提高到300元/月、400元/月、500元/月等三个档次,着力解决农村干部后顾之忧。每年为在岗的农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险,组织一次集中体检,切实将组织的关心关爱落在实处。
(三)充分发挥“三项机制”作用,激活村(社区)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建立基层干部绩效考核机制,社区工作者薪酬的15%,用于奖勤罚懒、优绩优酬;农村干部补贴的20%作为绩效补贴,按照季度指标考核情况进行发放。二是创新实施激励措施,对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获取社区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荣获连续年度考核优秀、表彰奖励等社区工作者建立相应的工资等级晋升机制,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对标对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探索建立优秀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先后评选三批16名“优秀村(社区)干部”,在任期间每月绩效补贴按杨陵区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津贴996元执行,任“两委”正职满15年且正常离任的,年满60周岁后,参照杨陵区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退休生活标准享受每月2090元生活补贴。四是开展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考录公务员推荐工作,按照省直招考政策及报名要求,推荐9名干部参加招录考试,3名干部通过省委笔试、面试考核进入公务员队伍。五是常态化开展评优评先工作,在“两优一先”表彰、年度综合考核等工作中,结合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作用发挥、作出贡献等综合评定,向示范区推荐提报优秀村(社区)干部;同时,设置区级优秀村(社区)、模范干部等表彰荣誉奖项,对优秀村(社区)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通过区委区政府的积极努力、推动制度落地,我区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处于全省较高水平,基层干部待遇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得到较好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持续向好。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持续关注村(社区)干部待遇补贴、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切实解决好干部的后顾之忧,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基层一线留得住、扎得下、干得好。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中共杨陵区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