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公字〔2012〕13号 签发人:马克强
杨陵公安分局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史秉立
提案内容:关于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辆“撞红灯”的管理提案
办理结果:尊敬的史秉立委员,您好!您提出关于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辆“撞红灯”管理的提案很好,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为了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从2010年起,根据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示范区文明办和示范区交巡警支队在全社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安全,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了各类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专项整治。今年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巩固年,我们将在开展机动车各类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力度,纠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努力创建平安、畅通、有序的杨凌交通新环境。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望批评指正。
附:征询意见表
(联系人:崔建斌 电话:02987033306)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