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7号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杨慧琴、赵志龙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梯提升改造与安全监管的建议。
办理结果: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梯提升改造与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杨陵区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为本幢或本单元出资的全体业主。建设主体委托设计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技术可行性进行初步确定,初判可行的项目,加装电梯的业主要以书面协议对以下事项形成解决方案:
1.明确住宅小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
2.确定电梯建设主体和使用管理单位。自行管理的,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使用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管理单位。
3.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
4.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资金筹集方案。
5.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6.与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以及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方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以上书面资料,应当由所在辖区镇办、社区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以下职责:
1.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
2.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安全管理,保证在电梯运行期间至少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
3.建立电梯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与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制度、电梯故障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须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实行“一梯一档”管理模式;选择有资质、维保质量信用等级高的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维保工作。
4.高效规范使用物业服务费或管理费,支付电梯的日常维保和检验检测等费用,不得挪用挤占业主缴纳的或者政府拨付的电梯管理费用,确保电梯管理费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5.监督并配合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工作,对每次维保情况签字确认,日常检查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4年。
6.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或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96333应急救援标签、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信息。
7.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确保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8.保持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紧急报警装置完好有效,能24小时与安全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9.制定电梯使用管理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对使用电梯拉运装修材料或大件物品、堵塞电梯救援通道、破坏机房门锁及救援设备等行为派员进行现场管理,制止不安全用梯行为;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在电梯出现故障、异常等紧急情况时,应对电梯是否困人进行确认,如有被困人员应当迅速组织救援,并对被困乘用人进行安抚。电梯经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制定电梯故障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2.发生电梯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排险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并于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杨陵区住房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13.在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应当封停电梯,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警示标识,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切断电梯主电源,并在十五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重新启用前,应当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启用手续,同时申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4.达到改造、修理、报废条件或者故障频率高的电梯,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或者报废、更换。
市场监管局是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电梯运行的安全监察职责,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