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民函[20l2]80号
关于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邓海安
建议内容:关于杨陵镇火车站站名更名的提案
办理结果:
尊敬的邓海安委员,您在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事业的关心。
杨陵的建设发展,始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1982年11月国家将杨陵撤镇建区。特别是1997年国家批准成立杨凌示范区,经过十多年建设发展,我区已发展成为西安与宝鸡之间的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但是,杨陵火车站仍然沿用杨陵镇名称,与杨陵建设发展实际和外在形象不符,也给外地群众来区带来严重不便。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杨陵火车站更名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局也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项“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的要求,多次与省民政厅联系沟通,省民政厅也就有关细节进行了指导。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其命名、更名由该专业部门负责承办,但应事先征得当地地名管理部门的同意”的规定,首先应由贵站就更名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西安铁路局同意后,由西安铁路局向省民政厅提出更名申请,最后由省民政厅的管理部门同意后逐级审批。我局也将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工作,配合贵站做好更名相关协调工作,力争使火车站站名尽快更改到位。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崔敏 联系电话:87012346)
附件:1、关于杨凌火车站站名的函
2、意见征询表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