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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回复--19号

签发人:党新元                                                      类别:  

  

委员姓名:寇卫东  杨慧琴  赵志龙

提案内容:关于实行教师职称分级分档制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寇卫东等3位委员,你们提出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教师职称分为五个等级: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其中三级教师岗位等级十三级,二级教师岗位等级分为十二、十一级,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分为十级、九级、八级,高级教师岗位等级分为七级、六级、五级,正高级教师岗位等级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我区在实施职称评审以来,一直实施本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对于同级教师岗位等级内没有实行分级升档,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不符合上级的文件要求,我局正在积极协商区人社局,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落实职称工资13级分档制度,科学合理的实施教师岗位设置,协调建立解决教师职称分级升档制度,有效缓解职称评定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中小学职称评审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我区的教育工作会迈上新的台阶。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曹乃平   联系电话:87012115)

杨陵区教育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