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许新昌 类别: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
代表姓名:楚文娟 鲁 城 张伟江 王 琳 张 曼 王川阳 雷宏杰
提案内容:关于减少过多行政干预和检查,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议
办理结果:
楚文娟等7位代表,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发展,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环境污染问题频现。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夯实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近年来,中央、省委相继启动了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随着环保督察的推进,杨陵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改善。但在部分工作中,由于个别职能部门管理经验不足、分析研判不够、导致“以罚代管”“一刀切”等现象时有发生,给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增长造成一定影响。针对此问题,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建章立制,严禁环保“一刀切”。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已相继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防范“一刀切”的通知》等文件,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监管要求,同时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简单采取关停查封等“一刀切”行为。
二、科学分级,严守生态保护底线。按照“双随机”要求,在按比例抽查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实行科学分级,对于手续合法,但没有达到环保排放要求且愿意积极整改的企业,根据问题允许企业限期整改,对既没有合法手续又达不到环保要求,且故意拖延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环境信用差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对稳定达标排放、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
三、优化措施,助力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示范区、杨陵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环境执法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并采取多种方式,助力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了各类环保法律法规中涉企环境责任,制定了《企业环保责任100条》,告知企业环保守法义务和违法责任,帮助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邀请了省内知名专家学者,针对畜禽养殖业、饲料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了环保知识培训会,对国家法律要求和企业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指导纠正和帮助违法企业纠正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对积极实施超低排放或循环生产改造,循环发展且信用良好的企业,依照相关政策予以鼓励和激励。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加强统筹、精准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当好“环保卫士”和“金牌店小二”,积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持续持续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以上答复,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杨宇涵 联系电话:029-87045819)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