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关于建议将我区校园保安纳入公益性岗位的提案
提 案 人:马喜林
建 议:
按照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关于对示范区公安局校园保安公益性认定的批复》(杨管人劳发[2010]95号)文件精神,自2010年5月起,为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校园保安员56人,聘期3年。到2013年4月底,这些保安聘期届满,两级财政再未拨付资金,校园保安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导致一些学校很难招到年富力强的保安,从而影响到我区校园的安全稳定。建议区上将校园保安纳入公益性岗位,统一招聘,使其工资待遇达到巡防员标准,进一步稳定校园保安队伍,为创建平安校园大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