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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杨统筹办〔2012〕02号

关于对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

答 复

马卫东、马新世、李晓武、徐有仓、马玉建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拆迁村(户)前期管理》的提案收悉,首先对您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针对您提出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就我区近年来搬迁改造工作简单汇报如下:

   一、重点做好城中村改造拆迁前宣传、政策解答工作

   1、制定符合实际的搬迁补偿方案。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杨凌示范区城市建设规划,经过几年来我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工作的探索,结合杨凌实际,示范区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杨管发[2011]8号)文件,文件第三章对于补偿办法做了详细规定:第九条,进行城中村改造村群众的原有合法宅基地及建筑物、构建物和装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与补偿。(一),合法宅基地(含户均公益和公用土地)按照每院宅基地2.4万元标准补偿后,予以收回(二),构建筑物及装修部分由资质机构评估后,根据杨凌示范区年度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价格规定予以补偿。1、房屋面积在240平方米以内(合240平方米),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3 0%给予补偿。超240平方米的已建部分、临时设施、附属物和装修部分按基准价格补偿,不再上浮。2、房屋面积不足240平方米的,已有部分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30%给予补偿,不足部分按1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还出台了《杨凌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关于搬迁房屋内隔断及简易塑料板补偿办法的通知》的文件以及关于搬迁补偿有关问题的公告。

   2、广泛宣传,家喻户晓。利用召开两委扩大会、党员大会、群众大会、逐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安置办法进行讲解宣传;并通过广播早中晚不间断的播放补偿安置办法以及相关事宜,在村委会、各街道张贴公告以及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每个搬迁改造村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村子的庄基分布情况、人口信息情况、以及各户的房屋情况进行细致、详实的摸底。绘制了庄基分布图以及各户人口信息卡。

   三、搬迁改造政策透明,操作公开、公正、公平。

   对拆迁户的评估,我们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公司对各户的建筑、装修等进行评估,村两委会成员、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做到按实际情况评估。对各户人口情况进行公示,房屋分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阳光操作,基本做到大多数群众满意。

   城中村拆迁安置工作中,杨陵区还处在初级阶段,总有一部分人想方设法钻政策空子,对此我们在工作中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的调整部分政策,弥补漏洞,杜绝社会资源浪费,政策出发点始终坚持保障老实人切身利益,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公平有序的原则。虽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仍在积极探索促进城中村搬迁安置的各项政策及办法。您的提案非常好,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杨陵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

                             二О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