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杨政市监函〔2022〕3号
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鲁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杨陵食品安全建设的建议》(第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着国计民生,涉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业商务等多部门。近年来,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围绕中、省、示范区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联合有关部门突出食品安全监管、标准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全力助推我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原则,推动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全过程监管。市场开办方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要求农贸市场开办方、经营者严格落实产品准入、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产品质量、贮藏和销售等主体责任,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的,不得入场销售。
二是强化农产品风险监测。要求市场开办方按标准化农贸市场设立农残快检室,对经营户销售的蔬菜每天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在市场大屏幕上进行公示,对检验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要求退出市场。近年来,五星蔬菜批发市场、常乐路综合市场每年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均达到10000余批次。同时,每年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近三年,国抽、省抽、地市本级抽检食用农产品占全年食品监督抽检任务量均超过50%。对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均进行了处罚,用严管倒逼质量提升。
三是建立健全质量追溯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全链条可追溯。今年来,我局有效启动了“陕西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陕生鲜”微信小程序)的使用推广工作,推进我区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及智慧化管理工作开展。我局将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作为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试点单位,要求市场开办方通过“陕生鲜”微信小程序建立对入场销售者的电子档案,精心选取试点经营户,做好电子台账及购销票据上传等工作,以点带面,全力推进我区食用农产品信息化智慧监管追溯体系建设,保障我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全面提升技术标准创新。紧密结合“区校融合”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区域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发挥示范区产学研用各方面优势资源,积极探索农业技术标准创新机制。结合“杨凌农科”品牌建设,指导制定发布杨凌蘸水面制作等团体标准41项,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饭、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等行业工作规范10项。为提升示范区农业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支撑上合基地建设标准化技术服务,将智慧农业园、泉江合作社、柯瑞合作社、菲格庄园、锦田合作社等5个园区打造为旱区农业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园区管理的规范性、宣传展示性和标准化水平。
关于“对蔬菜、水果等食材进行分级、评级、认定”等建议,
因不属于我局职能,为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经与区农业农村局协调,答复如下:今年来,区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追溯二维码“双覆盖”工作,全面推行绿色认证农产品1300余亩,免费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码机30台,助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以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和合格证为载体,实现通查通识,逐步实现统一管理的电子化合格证。同时,大力推动我区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杨凌农科”品牌力,助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