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张纪强
提案内容:关于推进我区智能快递布设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张纪强委员,您提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防控疫情扩散、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区引入智能快递柜,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与小区(商业)业主协商。按照《物权法》规定,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论是新小区还是老小区,快递柜安装都晚于小区建设,所以无一例外都需要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即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租赁等经营性行为的,应当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二是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智能快递柜在投入小区有困难时,可以与专有所有权的实体、业主合作,开展快递投放业务。
如业主与智能快递柜安装公司达成协议后,有物业企业阻拦,我局将积极介入,维护各方权益。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