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政函〔2017〕48号
杨陵区市政管理局
关于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代表姓名:管清美
建议内容:西农南校东门、南门安装减速带或天桥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管清美代表,您提出的“西农南校东门、南门安装减速带或天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在西农南校东门、南门安装减速带的建议”,我局及时与示范区市政局、规划局进行了联系沟通,示范区市政局表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障碍式减速设施仅限于在收费通道、花园、小区、广场、停车场、车库、加油站等特定场所使用,且在设置过程中会导致过往车辆频率减速,大大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因此不建议在该路段设置减速带。
针对您提出的“在西农南校东门、南门建设天桥的建议”,示范区市政局表示,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把“在西农大南校区门口附近跨邰城路建设人行天桥”列入工作计划,待提交管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杨陵区市政建设工作,继续为杨陵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胡引军 联系电话:18629511366)
杨陵区市政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