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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回复--36号

类别:A类                                                                                                              杨城管函〔2022〕44号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  军、张新建

建议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办理结果:

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城乡燃气安全出台明确的专题管理办法,明确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责权及体制”“设立政府燃气安全管理的专职部门,配齐专业管理人员”的建议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20年6月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杨凌示范区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杨管办发〔2020〕10号),此办法对燃气管理责任部门职责分工进行说明,从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与管理、设施保护与器具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六方面对相关内容进行具体说明,我局严格按照此办法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近几年,示范区及杨陵区先后下发了以下相关文件:《杨陵区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杨安委办发〔2021〕77号)、《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杨陵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杨安委发〔2022〕1号),以上文件均对燃气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对各部门的职能及任务进行了详细分工。我局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燃气企业、燃气用户安全运营及安全使用情况,每逢节假日联合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对天然气及液化气餐饮用户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今年,我局邀请专业人员在各镇办开展燃气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各镇办一线燃气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进一步为各镇办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经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们缺少专业技术人才及相关工作经费,针对此问题我们正在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和人员以保障我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安全稳定。

二、关于“积极申报年度国家城镇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资金”的建议

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城市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陕建市发〔2021〕4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燃气企业立即开展燃气管道摸底调查工作,摸清燃气设施及管道等相关底数,上报年度及三年项目与改造计划,目前底数已摸清,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燃气更新改造相关项目已申报,申报项目资金约3000万元。

在今后的城市管理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杨陵区城市管理工作,继续为杨陵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付益寿       联系电话:13772048889)